申请单位(个人)因城市建设需要等特殊原因确系无法避让古树名木的,需办理古树名木移植手续。申请单位或个人可在绿色在线—成都园林网上下载古树名木移植申请表和成都市园林绿化行政许可审批表。申请单位或个人在成都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园林主管部门窗口上报相关材料:市计委的立项批复,市规划局批准的建筑施工平面图,市建委发放的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图纸、资料。窗口审查申办单位(个人)上报的古树名木移植许可项目,询问有关情况。资料齐全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承办人员汇同申请单位(个人)查看查勘现场,核实树种、数量、胸径及申办单位申请移栽等情况。根据勘查情况,确定是否呈报市政府。申请单位或个人手续齐备,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经市园林主管部门初审并报市政府批复后,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市政府批复后,根据国务院100号令《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市政务服务中心完成许可证的发放或告之不发证的原因。
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建委川价字非[[1992]107号文件;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物价局成价发[1996]99号文件;成都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政府法制办联合监制的《成都市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目录》;成都市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等文件,古树名木移植损失费,按树木胸径每厘米1 000元计算;移植施工费、三年内专用管护费根据树木移植现场条件、长势情况及树木移植远近,由申办单位和移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