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个人)因城市建设需要等特殊原因确需砍伐、移植树木的,在绿色在线一门成都园林网”上下载树木砍伐、移植申请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园林主管部门窗口提交以下资料:市规划局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图;市计委的立项批复;市建委发放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市政务服务中心园林主管部门审查单位(个人)上报的树木砍伐、移植资料,询问有关情况,资料齐全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承办人员汇同申请单位(个人)现场查看,核实砍伐、移植的树种、数量、胸径大小。根据国务院100号令《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二)(三)款、第二十八条,凡一处砍伐、移植树木6-29株或砍伐、移植市管道路树木的,审核合格后颁证,砍伐者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绿化损失费;凡一处砍伐、移植树木在30株以上的为上报件,待市政府批复后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