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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深圳绿化提升工作方案(政府文件) – 屋顶绿化楼顶隔热

发表于 2013年02月23日

转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深府办〔2012〕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31日

                                         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深发〔2012〕10号),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森林进城森林围城规划(2012—2020年)》的各项具体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精神为指导,强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打造美丽深圳为主线,努力通过城市绿化提升工作,将深圳建设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在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不尚空谈,注重实干,做到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推进、逐步落实;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招,坚持科学分析,保护优先,突出重点,实现生态环境的全面优化;要提升质量,注重实效,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打造精品,使投资效益最大化;要考核激励,注重实绩,既要认真开展督促检查,也要强化激励体制建设,实现城市绿化的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使我市全市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全市绿化建设与管理均衡发展,形成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化新格局。到2015年,原特区内和原特区外中心城区绿化水平达到新加坡现有水平,原特区外整体绿化水平基本达到原特区内现有水平,全市道路的人行道林荫路覆盖率达95%,建成各类公园900个;到2020年,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50%,公园总数达1000个以上,公园和自然保护区面积达600平方公里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通过实施“道路绿化、公园建设、生态环境和绿化管理”四大提升计划,全面消除我市绿化建设的不均衡现象,实现城市绿化发展的“生态化、人文化、精细化和均衡化”。

  (一)道路绿化提升计划。

  通过“面—线—点”结合,从多维度、多层次提升道路的景观效果和生态功能,将我市的主要道路打造成特色鲜明、四季花开、赏心悦目的景观长廊。

  1.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根据《深圳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全面推进广深高速、南坪快速和广深铁路等19条交通干线周边461公里、12万亩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各区(新区)2014年完成所有苗木的种植,并进入养护抚育期,力争2017年初见成效,2020年全面实现规划的景观效果。

  2.优化道路绿化景观。原特区内以打造精品道路绿化为主,把北环大道、侨香路和市民中心广场周边道路打造成色彩丰富、具有南亚热带风情的特色景观精品示范路。对原特区外道路绿化要以增加绿量为主,利用色叶和开花植物,重点建设宝安大道、龙翔大道、107国道、龙岗大道等示范路段,营造具有岭南特色的道路绿化,各区(新区)每年至少完成1—2条景观大道改造提升(含新建)。至2015年,各区(新区)基本完成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居住区周边道路绿化的提升。到2020年,建成100条高水平的绿化景观大道。

  3.提升抚育绿荫隧道。加强道路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提高行道树的种植标准。对有条件的道路增种、补种行道树或行列树,对条件有限制的道路和区域,可结合景观要求,采取设置花廊和花架等措施,种植开花的攀援植物,将道路景观提升和城市林荫路建设进行有机结合。同时,加强行道树的抚育管理,使树木生长健康繁茂,逐步提升林荫路覆盖率。到2015年,全市各主城区道路的人行道林荫路覆盖率达95%。到2020年,全市道路的人行道林荫路覆盖率提升到98%。

  4.拓宽衔接绿道网络。在2012年完成2000公里绿道网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各区(新区)继续完善绿道配套设施,积极打造沿线的兴奋点,增加利民便民的服务和休闲设施;抓紧绿道网沿线周边危险边坡的整治,开展绿道网周边山体增绿工程,提升绿道网沿线周边山地的绿化景观;注重细节梳理,做好人车分流和交通换乘,让绿道成为市民绿色出行的自觉选择。同时,制定统一完善的绿道管理维护技术指引和管理维护考评细则,加强检查、考评和监管,实现绿道维护及运营的市场化和专业化。另外,积极开展志愿者“绿道U站”计划,全方位提升绿道网服务品质。2015年全面完善绿道的配套设施,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便民利民的绿道网络体系。到2020年,全市绿道网周边山地增绿650公顷。

  5.梳理美化景观节点。对窗口门户地区、人行天桥、立交桥和渠化岛等景观节点进行重点绿化提升,要求新建的人行天桥和立交桥均将立体绿化建设内容纳入设计规范。对渠化岛和已建的人行天桥、立交桥则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推进节点绿化美化工作。同时,各区(新区)通过增加绿量和增种开花乔灌木等方法,梳理、提升我市与相邻城市交接道路的主要节点和区域的绿化景观,加快窗口门户地区如: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检查站、收费站、服务区等重要节点的绿化环境提升。各区(新区)每年至少完成2—3处人行天桥和1—2处立交桥立体绿化的建设或改造提升,力争2015年全市范围20%的人行天桥挂绿,同时基本完成全市窗口门户地区的绿化景观梳理和提升。到2020年,全市范围50%的人行天桥挂绿,符合建设条件的立交桥全部披上绿装。

  (二)公园建设提升计划。

  通过加快新公园建设,提升现有公园的景观效果和人文内涵,实现公园服务品质的提升,同时,不断拓展滨水绿化的休闲功能,延伸公园绿地的服务范围,打造碧水岸绿的锦绣花园。

  6.加快新公园建设。利用城市更新的契机,积极推进商业中心区和居住密集区的社区公园、街心公园建设,同时加强儿童公园、海滨公园、湿地公园等专类公园建设,积极拓展和延伸公园的内涵,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丰富的服务内容。原特区外各区(新区)还要重点推进城市综合公园建设,以优化全市公园布局。各区(新区)每年至少新建2个公园(含社区公园)。继续推进森林(郊野)公园建设和管理,到2015年开放8个森林(郊野)公园,公园总数达到900个。到2020年,全市公园总数超过1000个。

  7.推进公园改造提升。结合传统的园林文化和地域文化,梳理城市发展历史,对不同的公园进行主题化、特色化改造提升,并且不断完善公园的配套设施,每年各区(新区)改造提升1—3个公园(含社区公园)。市管公园以打造一批“国家重点公园”和“世界名园”为目标,以承办第19届国际植物学大会为契机,将仙湖植物园打造成具有一流专业水准、一流景观效果、一流战略植物资源收集水平的国际知名的植物园;将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申报为世界地质公园;各区级公园参照“五星级公园”标准进行特色化优化提升。到2015年,各区(新区)至少建成1个“五星级公园”。到2020年,全市建成5个以上“国家重点公园”。

  8.打造沿河公园绿带。根据“蓝线”的划定,在开展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新圳河等城市河流综合治理的同时,在两侧各保留一定宽度的绿地,结合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河岸休闲绿化带,拓展公园绿地的服务空间。到2015年,结合河流治理工程,同步完善河岸绿化建设,将有条件的地方打造为近自然式滨水带状公园绿地。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市内所有河流水系绿化环境的整治。

  (三)生态环境提升计划。

  通过消除黄土裸露、建设生态宜居小区和提升绿地生物多样性等工作,提升城市绿化的总量和质量,实现城市绿地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建设生态绿色家园。

  9.全面消除黄土裸露。全面梳理整治城市裸露地,重点对城市道路、公路、背街小巷及“三不管”地段的黄土裸露进行整治,积极对有条件的城中村、采石场、填埋场、建筑工地、政府储备地等场所采取绿化或者遮盖措施,强化业主单位对所管理工地进行临时绿化的职责,降低工地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到2015年,全面消除黄土裸露,实现绿化全覆盖。

  10.改善社区生态环境。加强住宅小区和庭院的绿化工作,通过政府与社区积极联动,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透水林荫停车场和墙体垂直绿化改造工程。同时,利用社区围墙透绿和阳台添绿的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和“森林家园”等达标创建活动,不断改善社区的生态环境。宝安、龙岗两区每年创建达标单位20—30个,其他各区(新区)每年创建达标单位10—20个。到2015年,主要居民社区的绿化环境得到显著提升。到2020年,全市达标小区达到70%以上,居民社区的绿化环境得到显著提升。

  11.推动屋顶绿化建设。将建筑物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纳入项目建设的前期规划。设定科学合理的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建设比例,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应开展屋顶绿化建设。出台屋顶绿化建设和管理的技术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和公用建筑全面实施屋顶覆绿,通过各项措施,鼓励建筑物业主自行开展屋顶绿化改造。从2013年开始,每年各区(新区)至少建设1个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示范点。力争到2015年,全市中心城区屋顶绿化率达到3%。到2020年,全市中心城区屋顶绿化率达到5%,非中心城区屋顶绿化率达到1.5%。

  12.强化珍稀植物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古树名木的调查、建档、挂牌和跟踪管理工作,落实古树名木辖区管理责任制,明确保护管理单位,签订责任书。各区(新区)每年安排古树名木专项维护经费,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开展具体的养护复壮工作。对桫椤、苏铁和红花油茶等珍稀植物分布集中区域划定保护管理小区,配备专业人员,进一步加强管理和保护力度。2013年完成全市范围的古树名木更新调查,各区(新区)制定古树名木的专项保护工作方案,2014年完成全市古树统一挂牌、统一建档和统一监管的工作,并建立珍稀植物管理小区。

  13.促进自然保护区和红树林建设。不断完善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在深圳湾等更大的区域划定禁捕区,全力打击深圳湾的非法捕捞行为,构筑更坚固的环深圳湾生态保护体系。继续推进大鹏半岛、铁岗—石岩、田头山3个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开展红树林恢复工程,维护滩涂红树林的生态环境,构筑结构更完善,保护范围更充实的生态核心区。2015年完成关键生态节点生态恢复规划的编制及部分关键节点的修复工作,2017年正式成立大鹏半岛、铁岗—石岩、田头山3个市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完善保护区配套项目,全市完成45公顷的红树林复建工程。

  (四)绿化管理提升计划。

  通过科技化的绿地管理手段,高端化的绿化规划设计水准,精细化的绿化建设管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的服务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绿化建得好、管得细、守得住。

  14.构建绿化信息管理平台。完成覆盖全市的城市绿地资源及绿地植物群落分布的调查工作,建设管理与应用并重的深圳市城市绿化资源地理信息系统,构筑市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统一的数字化绿地分类、统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市、区、街道所有绿地资源管理的数字化和信息化。2013年基本完成全市城市绿地资源及植物群落分布的调查,2014年完成全市绿地地理信息系统构建,2015年实现全市绿地资源的信息化和常态化管理。

  15.完善城市绿化标准与规划。在全市总体规划的平台下开展深圳市公园建设发展规划、行道树树种规划和城市立体绿化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研究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确保在城市建设中将绿化与景观规划设计作为硬约束条件。加快制定与特区一体化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城市绿化行业技术标准,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验收、养护各个阶段的地方标准,完成古树复壮、农药安全使用、立体绿化设计和施工等技术规范的编制,构筑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2013年完成深圳市公园建设发展规划编制,2014年完成《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修编,2015年基本完成城市绿化专项规划的编制,并完成城市绿化标准体系框架及主要标准的制定。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绿化行业规范标准的全覆盖。

  16.健全绿化市场管理体系。建立公开、透明的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监管体系,构建市区联动,科学严谨的绿化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绩效评估体系和履约评价体系。各区(新区)积极推行绿化建设和绿化养护工程的市场化与专业化。对城市绿化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创新市、区、街道三级城市绿化管理模式,明确条块管理的边界与内容。2015年全市新建绿地均需采取市场化、专业化管养方式,原自行管养的绿地逐步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式转变,2020年全面实行市场化、专业化绿地管养模式。

  17.推广生态节约绿化新技术。加大对资源节约型绿化和资源再生循环技术的推广应用,各区(新区)和水务部门要加快中水管网系统的规划建设,注重在成片土地开发及市政道路建设时,先期开展雨洪收集的技术应用,提高城市绿地对城区强降雨的吸收和滞缓效能,从源头上控制城区暴雨径流。各区(新区)每年建设1个中水或低冲击雨洪综合利用绿地示范项目。宝安、龙岗区在2015年前各建设1个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处理厂。

  四、保障措施

  为促进本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推动城市绿化事业有序、快速、健康发展,市、区各相关单位要从政策导向、管理手段、资金投入、技术支撑、宣传引导等方面加强保障,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市绿化提升行动的领导,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建立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会议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城管局局长为第二召集人。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绿化提升行动的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

  科学合理地调整绿化管养单价,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更新、道路建设、公共建筑和片区开发工程中园林绿化的建设标准,确保道路绿化、片区绿化基本一次成型,避免重复投入。同时,创新建设运营运作方式,拓宽城市绿化建设筹资渠道,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城市绿化政策体系,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资助绿、认建认养绿地、营造纪念林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

  (三)强化考核激励。

  将绿化提升行动完成情况和绿地资源管理纳入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范畴。定期对绿化建设工作绩效进行评价与反馈,追踪绿化工作的整体落实情况,对未能按计划完成绿化提升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

  (四)推动社会参与。

  推动市民和媒体对城市绿化的监督,在全市范围内成立一支城市绿化志愿者队伍,通过志愿者的积极参与和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绿化、支持绿化、投身绿化的良好氛围。同时,将城市绿化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围,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打造美丽深圳为主线,大力宣传城市绿化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动全体市民共同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舒适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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